《商业观察》记者靳星星 山东报道

“今年3月,春耕行情推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0‌)股价从年初1.46元冲高至3.22元,市值重返百亿。但到5月股价持续下滑,目前市值仅约70亿元。在此背景下,金正大仍对外提供担保,引发投资者对其股市前景的忧虑,甚至出现退市担忧。”日前,购买金正大股票的投资者刘涛(化名)反映称,该公司曾因财务造假在2022年被证监会开出“一号罚单”,国资入资后虽逐步实现“困境反转”,但经营中仍存在信息不公开、涉嫌关联交易等问题。记者联系金正大集团及控股股东相关负责人,均未获正面回复



图片来源:金正大公司网站

国资投资逾期,股民恐慌加剧

金正大集团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曾是国内复合肥龙头企业。2020年因财务造假爆雷,同年9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2年1月4日,证监会作出“一号罚单”查明: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0亿元。其中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9.22%。

财务造假曝光后,金正大陷入债务危机,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引入当地国资为投资人。公开资料显示,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9.9%,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该控股股东99.9%,该基金为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国资公司控股。

国资承诺七年内分七期支付25.57亿元投资款,一度增强了股民信心。但支付前两期后,第三期2.8亿元投资款逾期一年仍未到账,后续逾20亿元能否按期到位,成为投资者最大担忧。

投资者张永志(化名)表示,县级国资财政腾挪空间有限,前两期仅2.2亿元后就出现逾期,后续20多亿元的履约能力令人疑虑。一旦重整协议违约条款被触发,可能导致控股股东股权被处置,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有投资者在东方财富互动平台提问,金正大回复称:“此次重整是控股股东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尚未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第二条及第三条,控股股东破产事项如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6年6月9日,金正大证券部杨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控股股东重整期间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没有需要上市公司按规定披露的内容。至于第三期投资款,她称据了解已支付完毕,但未提供任何证明。

6月15日,记者向金正大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善伟发送采访信息,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采购“功能包”被指涉嫌利益输送

除重整款逾期外,金正大向关联公司富朗公司的“功能包”采购,引发投资者对利益输送的怀疑。

公开采购公告显示,2023年1月10日,金正大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富朗-10亩水稻功能包”采购合同,采购2000个农资配套产品,对规格、材质、印刷内容均有详细要求。刘涛指出,这说明至少在2023年初,金正大与富朗之间的采购仍在进行。

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2018—2019年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关联关系及数亿元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万某君(时任实际控制人万连步的妹妹)通过直接或代持方式持有富朗公司100%股权,系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朗公司为金正大关联公司,但金正大在2018年、2019年年报中均未将其披露为关联方。

财务造假暴雷后,金正大与富朗的交易并未停止,目前富朗正是“功能包”生产方。富朗母公司为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富朗国际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宣告解散。

张永志算了一笔账:富朗生产的“功能包”每吨利润约200元,按金正大每年采购约150万吨估算,每年约有3亿元流向富朗及其他体外公司。若属实,其性质已超出一般关联交易违规。

对此,金正大证券部杨女士称,“功能包”作用不大、使用量很小,根本不是股民反映的每年采购上百万吨。她表示目前确实与富朗存在业务往来,但不属于关联交易,额度达不到深交所信息披露标准,属于正常市场价格买卖,不存在国资流失问题。

当记者追问具体数量和金额时,杨女士拒绝透露。记者提出查看购买协议,她表示自己不是财务人员,无法提供。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关联交易。投资者表示,若金正大2020年后仍未如实披露与富朗的持续关联交易,则构成新的信息披露违法。

此外,《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司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张永志表示,若强制采购高价产品、利润定向流向体外公司的事实成立,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希望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股价下滑仍对外担保,投资者信心受挫

2025年4月26日,金正大发布2024年年报,实现营收83.28亿元,同比降2.58%;净利润5968.53万元,同比增长106.15%,实现扭亏为盈。公告称这是财务造假后首次年度盈利,标志着“困境反转”取得重要进展。

然而2026年4月23日发布的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99.16亿元,同比增长19.07%,但归母净利润仅3459.54万元,同比下降42.04%。

年报显示公司流动性压力较大。截至2025年末,货币资金13.65亿元,短期借款16.29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8.69亿元,短期债务合计约25亿元,远超账面资金。流动比率1.16,速动比率0.72,短期偿债能力偏弱。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33.06亿元,因此2025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

在债务超25亿元的情况下,2026年6月2日,金正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金正大、正磷化工、金茂森、金朗化工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1.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

刘涛、张永志等投资者质疑:对外担保的风险评估是否做过、提供担保的依据是什么、未来逾期风险是否可控,这些信息投资者均不知情。

张永志无奈表示:“2020年前后我陆续花了好几百万买金正大股票,刚买就遇证监会处罚,股价持续下滑,目前被套损失200多万。原本以为国资进入能引导股价回升,但金正大一系列操作不公开、不透明,让我们看不到希望。”

金正大证券部杨女士则表示,对外担保都是给100%控股的子公司融资,风险可控,决议通过后已公告,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

记者拨打金正大董事长李玉晓电话,对方听到采访意图后只说了句“跟企划部办公室联系吧”,便匆忙挂断。

针对此事件的进展,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