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主板在红筹股上市方面迈出了从“0”到“1”的新突破。

4月28日晚,深交所官网披露,深交所上市委审议通过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润新能”)的主板上市申请。

据了解,华润新能不仅是深交所主板首单过会的红筹企业,也是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的首单案例。

2025年6月,《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发布,明确“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华润新能的过会,既是对这一政策通道的有效验证,也为更多优秀在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回深”提供了参照。

此外,华润新能本次IPO拟募资额高达245亿元,直接超越2020年上市的金龙鱼139亿元募资规模,有望成为深交所有史以来募资额最高的IPO项目。

华润新能成功过会

公开资料显示,华润新能2010年注册成立于中国香港,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风力、太阳能发电站,由港股上市企业华润电力(00836.HK)全资持有,是中国华润旗下新能源运营子公司。

尽管背靠资金实力雄厚的央企股东,华润新能的回A上市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早在2023年3月,华润电力就曾公告筹划分拆华润新能在A股上市,同年6月确定上市地为深交所主板,但华润新能的IPO申请直到2025年3月14日才获深交所受理,公司从筹划A股上市到正式过会,已历经三年多的时间。

截至2025年末,华润新能控股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达4158.99万千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26%,稳居行业前列。其中风电2763.07万千瓦,光伏1395.92万千瓦,占全国市场份额分别为4.32%、1.16%,稳居国内新能源发电运营商第一梯队。

不过,从基本面上看,华润新能却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困境。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华润新能分别实现营收205.12亿元、228.74亿元、229.09亿元,但归母净利润逐年下滑,分别为82.80亿元、79.53亿元和61.02亿元。其间,公司毛利率更是从60.75%缩水至48.84%。

在这背后,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正式告别中央财政补贴,平价上网时代全面开启,行业处于从补贴向平价上网的转型阵痛期,电价下行与弃风弃光率攀升,2023年至2025年,弃风率由2.80%增至5.26%,弃光率由1.52%飙升至12.73%,直接影响了企业利润。

此外,华润新能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依赖依然严重。2025年,公司补贴收入占比仍达17.35%,剔除补贴后净利率或跌至个位数。与此同时,由于补贴发放周期普遍较长,巨额的应收补贴款在账面不断堆积。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合计217.44亿元,其中应收补贴款达195.19亿元,占比近九成。

在深交所上市委会议现场,上市委也针对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变动、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弃风弃光率变动趋势、上网电价变动趋势、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毛利率等情况,要求华润新能说明期后业绩是否存在波动风险及应对措施。

此次冲刺上市,华润新能拟募集资金约2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基地项目、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绿色生态发展综合利用项目、融合发展型新能源项目,合计新建装机规模717.50万千瓦,总投资金额达404.22亿元。

这一募资规模直接超越2020年上市的金龙鱼139亿元募资额,有望成为深交所有史以来募资额最高的IPO项目。

深交所红筹股上市有望破冰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华润新能成功过会,深交所主板首单红筹项目也有望破冰。

早在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

同时,该文件还指出,已境外上市试点红筹企业,市值应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境外上市试点企业,应符合两项标准之一,其中一项为“最近1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2021年,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旨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在相关政策通道打通后,上交所已经率先落地了多个红筹股IPO项目,包括在科创板上市的华润微、中芯国际、九号公司、格科微、百济神州、诺诚健华、华虹公司,以及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中国移动和中国海油等。而华润新能有望成为首个在深市主板上市的红筹项目。

除此之外,作为港股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润新能的过会,也给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提供了参照。

2025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首次明确“允许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归深交所上市”。

随后,广东省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明确鼓励各地完善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等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支持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深交所理事长沙雁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透露了更多落实层面的细节。

沙雁表示,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目前有两种路径:境内注册企业可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制度申报(即“H+A”),红筹企业可通过创新企业试点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深交所通过’一对一’走访,充分了解企业回深上市意愿、主要诉求和存在的顾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随着越来越多港股企业密集启动回A进程,“H+A”也将从单向出海转向双向奔赴。这不仅是一家企业的资本运作,也是注册制深水区的一块试金石。